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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兼具文化的自发性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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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江接地宽,回首朱颜改。

血战见丹心,扬沙穿四海。

——《将*老》

此前,我们谈及,在古代中国,社会发展与文化发展几乎一体化。主要体现在,儒士与官员一体化,也即是儒家文化与国家治理一体化。这使得儒家文化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。而儒家文化深植于人的伦理实用方面,以“礼”和“仁”为核心。“礼”更多着眼于社会秩序的维护,“仁”更多侧重于人的内在自觉。两者兼从外在与内在实现统一。

假若从“人”的角度,以人为主体,这意味着,人的自觉性与文化性实现合一,内化成人的文化自觉性或者自发性。根据现代心理学的定义,自发性是指一种自发的状态和品质,由内在过程所驱动的行动或冲动。而本能,是指某一物种生而具有的行为潜能或倾向,是一种不学而能的行为模式。两者共同的特征是,均由内在过程所驱动。只是自发性由外部习得而来,本能则生而有之,内化的效果类似。

据此解释上述人的文化自发性,大致等同于人们几近具有文化性的本能。换言之,当一种文化性或者精神性,足够深入到人之骨髓,或者人之内在过程,人便自然带着文化的内在自觉,或者文化自发性。要达到此种程度,需要文化具有强大的渗透力,能将人完全同化。

此处应当区别西方角度的人之本能定义,其更强调“自我”的本能释放,与外在的文化性相分离,是“我”无拘无束、毫无禁忌的表达。而中国此处的人之自发性,更强调“自我”的克制,是“我”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呈现,是一种中庸的平和与均衡。也即,西方的人之本能更倾向于“生物”的原始本能。而古代中国的人之本能具有一定的文化性。

换言之,此时“礼”是人之内在与外在觉知的最高形式的统一,通过克己复礼抵达。而非束缚,抑或者人之本能与人的文化性或者精神性完全分离。我们且看古人的诗书艺术等作品,以及其日常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,足以证明人的自发性与文化性是可以一体化的。

尽管如此,依然有许多人误解,在他们看来,儒家文化主要起禁锢作用,认为“礼”对于人的本性与思想更多具有束缚作用,是统治者用以禁锢人之主体的工具。殊不知,他们忽视了那样的可能:礼顺从人之本性,以具有艺术性的形式来表达人的行为举止,以实现内外的高度一致。而那恰是人之最高层次的人性与精神性或文化性的结合。

古有《毛诗序》言之:“诗者,志之所之也,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,情动于中而形于言,言之不足,故嗟叹之,嗟叹之不足,故咏歌之,咏歌之不足,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。”这为我们充分展现了人的诗性(文化性或精神性)与人的自发性最高层次的统一。这在孔子时代为最高峰。当我们忽略了这一点,就会发现否认礼的积极作用,是多么有失公允。

当然,不可否认,当“礼”失去了它的精神内涵,无法顺从人之本体,在精神层面做到统一,抵达一种愉悦自洽的状态,确实会变成一种枷锁。这又以明清为最明显。如果这是相对于个体而言,那么礼还会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而变化。具体言之,礼的内涵与形式,应当随着人们的生存环境,生产与生活方式变化而变化,而非固守在一种固定的模式里,从而跟上人与社会发展的步伐。比如,在当今时代,若人们再用跪拜的方式行礼,就显然不合时宜了。

为何中国传统文化具有这样的特征,使人兼具文化的自发性呢。孔子的儒学功不可没。这主要通过儒学自上而下传播,进而内化成人们的文化自觉。纵观历史,通俗地说,对大众产生根本性影响的私学自孔夫子开始,经过他的“有教无类”,由贵族向大众下沉。春秋战国,诸子百家兴起,诸子学说推及平民。汉朝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,从此儒学成为*治性质的工具。隋唐建立科举制,更是将之制度化,强化儒术与社会治理的关联,平民也正式通过读书实现阶级跨越,在更大范围实现个人的内在文化性。宋朝书院兴起,私人讲学盛行,再将民众求学普及化,到了明朝推至顶峰。人之自发性与文化性的结合也同时抵达巅峰。

而后,明末书院开始被洗劫,私学尽毁,八股开始被推行,统治者开始收紧对个体思想的控制,儒学也因此遭遇转向:脱离其原有的精神内涵,演变为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。直至清朝,在国力加速衰退的作用下,此种禁锢达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。从此中国士人彻底变为腐儒,大量平民成为文盲。仅剩依附在王朝贵族的儒士,占有文化资源,兼具文化的自发性。此时,礼或者说儒家文化,徒有其表,完全丧失了其内在意义与生命力。旧儒迂腐到了非要革新的地步不可。儒礼不仅成为了阻止人之全面发展的障碍,而且被当作为革掉的对象。

民国时期,取缔帝制后,原来的一批儒士成为以学救国的文化学人,或为改良派,或为革命派。他们都试图通过改变人们的思想去改变国家命运。即从旧儒枷锁中挣脱出来,获得人之主体性与思想性的全面解放。由此可知,中国传统文士,是如何从人之自发性与文化性高度合一的高位,逐渐衰落至反受其束缚的境地。从这一层面看,人兼具文化的自发性的特点,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。简言之,古代中国,社会的发展,即是文化的发展,两者紧密相连。

最后进一步推言之,从国家治理的角度,这也决定了相对应的社会制度特性:以“一”之下多元的文化道统,适应国家及社会的治理。“一”而“多元”辩证演绎,藉此建立的文明体系,就如极大又极小的无限容纳场。具有强大的吸纳外来文化能力。上至抽象而虚极,下至实用而坚实,故而海纳百川,在变化中不失其本体。否则,没有“一”,则这个国家容易分崩离析。没有“多元”,这个国家则容易泉竭而流涸。惟将两者结合起来,这个国度与文明才得以延续。

穿越历史时空,在长河中历经沉浮,生生不息。

专题

01.法,是理想走向现实的破茧过程

02.法的漫步

法,是利益体的博弈

03.法的漫步

法,以西适中

04.法的漫步

风物放眼量

05.法的漫步

回到中华法系的初衷

06.法的漫步

由儒谈法

07.法的漫步

从历史的渊源,理解中国法

08.法的漫步

疫情下的探法

09.法的漫步

民法的哲学浅谈

10.法的漫步

民法与刑法的“狭路相逢”

11.法的漫步

马克思主义贯穿的法谈

12.法的漫步

由刑法现象,谈旧文化对女性禁锢的破除

13.寻找现代文化之根:儒道文化与马克思主义连结的初探

14.法的漫步

程序法与实体法,法的一体两面

15.法的漫步

人在法下,限定欲望

16.法的漫步

刑事诉讼法的漫谈

17.新生存秩序形成:原子化与集中化

18.师与学:哲学的对话

19.法的漫步

民法,商业社会的产物

20.法的漫步

民事诉讼,日常的钢枪

21.法的漫步

由法的虚实谈哲学与佛学

22.法的漫步

由商法的历史谈资本主义

23.法的漫步

从理性和感性谈德与法

24.法的漫步

法的理性与逻辑

25.法的漫步

德美英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比较

26.法的漫步

法学之用:抽象性与实效性

27.法的漫步

自然法与人类生而平等的渊源

28.法的漫步

三权分立与《论法的精神》的渊源

29.法的漫步

由罗马法谈法与文明的关系

30.法的漫步

由古罗马谈起的中西文明对比发展

31.法的漫步

由罗马法史延伸比较中西社会形态

32.法的漫步

谈法的内在性--《法权感的产生》

33.纵观历史

以资本为主线的中西对比

34.法的漫步

浅论法的底层逻辑及其与道德的关系

35.法的漫步

为权利而斗争36.中途旁观

历史的偶然与必然

37.读书人之谈:回归原点之觉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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